众生无边誓愿度
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
佛道无上誓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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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开示

2023年09月18日    星期一     第1示 总第4015示

菩萨什么行为属于犯罪

《菩萨优婆塞五戒威仪经》原文:菩萨如是见如是语。菩萨不应乐于涅槃。应背涅槃。不应畏烦恼。不应灭烦恼。何以故。菩萨三阿僧祇往来生死故。如是语者。犯重垢罪。

释:菩萨如果有这样的知见,有这样的言语,就犯重垢罪:菩萨不应该乐着于涅槃,应该背逆涅槃。菩萨不应该畏惧烦恼,也不应该灭除烦恼。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菩萨是要在三大阿僧祇劫中往来生死的缘故。这样说话的人,就犯重垢罪。

因为菩萨虽然乐于涅槃,却能不入涅槃,以清净心带领众生修行,引领众生得解脱;菩萨不应该背逆涅槃有烦恼染污心,染污心能侵害众生的身心,无法度众,不能对众生有正向的影响。如果菩萨背逆涅槃,就会沉溺生死中,既无法自救,更不能救众生,自身尚不解脱,如何能让众生解脱?

菩萨对于烦恼的态度应该是,菩萨应该畏惧烦恼,应该灭除烦恼,既要灭除烦恼,又不能灭尽烦恼。如果灭尽烦恼,就会证得四果阿罗汉,命终必入无余涅槃,就舍弃了众生和佛道;菩萨如果不断烦恼,则不能自救,焉能救众生?所以菩萨也要断除烦恼,证得初果二果三果,把烦恼断到三果的程度,不应该断尽烦恼证四果。

菩萨只要在小乘上修到三果就可以了,足以能够在大乘的修行上达到初地至七地菩萨的阶位,不影响菩萨道业,更方便度众生,修到七地菩萨时再在佛力加持下断尽烦恼,证得八地菩萨而不入无余涅槃。菩萨虽然是在三大阿僧祇劫里修行和度众生,但不能以烦恼身在三界中游走,否则不能保证人身和天人身,则不能自度,更不能度众。

原文:何以故。如菩萨乐于涅槃。畏于烦恼。比于声闻。千万倍不可为喻。何以故。声闻之人顺自为己。菩萨常为一切众故。菩萨虽处有漏。于灭烦恼而得自在。过于罗汉处无漏者上

释: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如果菩萨乐着于涅槃,畏惧烦恼,其心行也比声闻人强过千万倍不止。为什么呢?因为声闻人毕竟是随顺其自私性只为自身考量,不顾众生生死的,而菩萨常常是为一切众生考量的缘故。菩萨虽然处于有漏的烦恼中,但是对于灭除烦恼这件事还是非常自在的,烦恼说灭尽就灭尽,因为最后一丝烦恼是刻意保留的,所以菩萨是超胜于处在无漏位的阿罗汉的。

原文:若菩萨起身口业。应自防护。莫使他人慢惰罪。若故不自护。使他惰罪者。犯重垢罪。若不作意自护。放散所作。生他罪者。犯轻垢罪。不犯者。若外道。若随出家如法所作。若值多嗔恶人。是名不犯。

释:如果菩萨要生起身口业时,应该自己做好防护,不要生出恶行,使得众生讥嫌,从而让众生生出轻慢心,以至于因为不恭敬而获罪。如果菩萨故意不做好自身身口的防护,使得众生造作不恭敬罪业,菩萨就犯重垢罪。菩萨如果不特意作意来防护自己的身口业,散漫放逸,放任身口,随意所行,让他人生出罪恶的,犯轻垢罪。

不犯罪者,除非是遇到了外道,要斥责他们的外道行和邪法,身口可以有冲突的行为,这不属于犯罪;或者是菩萨随因缘出家,身口所行如理如法,不犯罪;或者是遇到了许多嗔恚的恶人,为了惩治这些恶人,而不约束身口行,有言行冲突,则不属于犯罪。

这样来说的话,如果一个人身口意行经常不捡点,显示出非常明显的贪嗔痴三毒烦恼,经常让众生诽谤轻慢自己,继而诽谤三宝、佛经、法义和其他菩萨,这样的人是不是一个合格的菩萨,是否犯罪?这样的人不是合格的菩萨,犯重垢罪。一个人由于自己不清净的身口意行,让大量众生生谤,甚至谤法,罪恶是不是很大?是很大。如果一个人故意以极大的贪嗔痴烦恼,让大量众生谤法,不信法,是不是魔党?是魔党,明知魔党有贪嗔痴,对众生有危害,仍然维护者,就是帮凶,同样有罪。

所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真菩萨,是不是善知识,要全方位的考量,不能只看其一,不顾其余。其中身口意行是最重要的考量标的,最能暴露一个人的本质,最说明问题,影响最大,关乎佛教的信誉和威望,以及佛教的兴衰。所以每个学佛人都要注重清净自己的身口意行,万不可造作贪嗔痴烦恼恶业。

——生如法师开示
(清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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