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婆塞五戒相經第一節原文:按腹者。使懷妊女人重作。或擔重物。教使車前走。若令上峻岸。作是念。令女人死。死者犯不可悔。若不即死。後因是死。是罪不可悔。若不因死者。是中罪可悔。若為胎者。如上說。是名按腹殺也。
釋:使外物擠壓腹部殺的方法是,讓懷孕的女人干重體力活,或者讓其擔負重物,讓她在車的前面行走,或者讓她登上陡峭的崖岸,心裡念著:讓這個女人死去。如果女人真的死了,優婆塞犯不可悔罪。如果女人沒有馬上死亡,後來卻因此而死,也犯不可悔罪。如果女人沒有馬上死亡,後來也沒有因此而死,優婆塞犯中等的可悔罪。
如果優婆塞是為了殺害胎兒而讓其如此負重,如果胎兒死了,優婆塞犯不可悔罪。如果胎兒沒有死,犯中等可悔罪。如果母親死了,犯中等可悔罪。如果二者都死了,犯不可悔罪。這就是按腹殺的方式。
原文:乃至母胎中。初得二根。身根命根。迦羅邏時。以殺心起。方便欲令死。死者犯不可悔。餘犯同如上說。
釋:乃至於胎兒在母胎中剛剛得到二根,身根受精卵和命根,在受精卵最初的一周就開始起殺心,想方設法想讓胎兒死去,如果胎兒真的死了,優婆塞就犯不可悔罪。如果胎兒沒有馬上死去,後來還是因此而死了,也犯不可悔罪。如果胎兒沒有馬上就死,後來也沒有因此而死,犯中等可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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