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弟子以前在酒吧做調酒、賣酒的工作,賣酒時起意念:“大家多喝,喝得多我掙得多。”這個行為如果在受戒和未受戒兩種情況下都犯甚麼品罪?是否可懺悔?導人醉酒迷失心智,未來果報可消嗎?
答:做調酒賣酒工作,在受菩薩戒之前,都不算犯戒,五戒裡只戒飲酒,不戒制酒、賣酒和送酒業。賣酒時起意屬於意業,小乘不遮止,大乘起意就犯菩薩戒。意業對於五戒八關齋戒以及出家戒來說,都是可懺悔的,只要身口業沒有現前,意業都是可懺悔的,因為心是可以改變的,改變了意業就消失了。而有些嚴重的身口業只要造作出來,就有影響,就像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這些戒主要是戒身口相,不形成具體的業行,果報就不太惡。
菩薩戒主要戒心,比這些小乘戒要深細難守,只要起心就犯戒了。心不同戒律就不同,心變了,戒律就要改變,不同階位的菩薩,所秉持的戒律也是不同的。大小乘的戒律也都不同,有時候是相反的,守小乘戒就要犯大乘戒,守大乘戒就必然要犯小乘戒。大乘菩薩都以大乘戒為準則,寧可犯小乘戒,也要行大乘戒,否則犯大乘戒,就非菩薩,這個事情就很嚴重了。
心空事則空,心不空事也不空,因為事是心所作,甚麼心就作甚麼事,善心作善事,惡心作惡事,居心不同,事的表面雖同,實質大大不同,有可能會相反。同樣作事,作同樣的事,結果大不相同,就是因為發心不同,居心不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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