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中阿那律尊者說:我以持身,身得自在,次第持心,心得通達。
戒律猶如交通規則,因為路上車水馬龍,行往東西南北各個方向,若沒有交通規則,車輛相向而行,反應慢一點就會相撞,造成車毀人亡的慘狀,若不設置紅綠燈,則車馬人糾纏在一起,誰也不能動,若不規定右側通行,人與人就會相撞,人與車相撞,後果不堪設想,若不設置斑馬線,人們隨意過橫道,與車相撞的幾率很大。
明白此理的人,不會抱怨交通規則造成了自己諸多不便,使自己行走出行不自由。那種付出極大代價的自由,不是最安全的,自由與生命相比不值一提。遵守交通規則最初可能會感覺不自由,形成了習慣以後,則任何不適都會消失殆盡,覺得遵守交通規則理所當然,並對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呵責警告。任何感覺都是心的問題,把心降伏下來,則甚麼事也沒有了,就沒有自由與不自由的感覺了。
戒律也如此,最初持戒時覺得不自由,有諸般束縛,那是因為與從前的習慣相悖,等到形成了習慣以後,覺得持戒是理所當然的事,一切不適感、束縛感自動消失,沒有犯戒的想法,也沒有守戒持戒的感覺。這時候一切行為隨意而行,都合乎戒律規範,心於戒自在,沒有戒相,變成了不持而持,不守而守,沒有戒與不戒,犯與不犯,完全超然於戒,不名持戒人,也不名犯戒人,自然,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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