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講堂屬於本寺院和主講人所有,不經過主人同意,隨意利用講堂講法,或者帶人來上去講法,都屬於盜。給正在講法的法師攆下講堂,自己上去講或找其他人上去講,屬於搶劫式偷盜,是搶劫三寶本有的權利和三寶資源罪,也屬於破壞阻撓三寶弘法罪。
網路空間也是一種資源,也可以是專屬講堂,屬於個人或者是團體所有。比如我們內堂群,建立的目的就是師父用來講法的,不是提供其他人講法的場所,如果不經過師父允許,擅自在群內發布其他人的講法資料和言論,或者是自己上去講對群友無益的閑話閑事,就屬於盜,盜師父的權利,盜信眾和群資源,屬於侵占三寶罪,也有不敬師友罪。如果拉走群友,離間師徒關係,屬於破壞三寶罪和誹謗罪等等。
所謂的盜就是不與取,佛法裡除了戒律,不受戒不可以讀和學之外,所有佛說的法都是為眾生而說,都是說給眾生的,都是公開於眾生的,眾生學習佛法就不存在不與取這個事。佛陀就是為眾生講法,讓眾生學法,無條件的,不收取任何費用,佛陀的心無私無我,一心為眾生解脫生死苦惱,所以根本不存在不與取。
甚至外道人都可以隨意讀和學習佛法,儘管外道有可能是為了挑漏洞,為了誹謗,但讀佛經挑毛病都不屬於盜佛法。關鍵是佛陀心量大,一切為眾生,不為個人私利。如果佛陀不允許眾生隨便學法,要有前提條件才能學習,不具備條件而學習就是盜法。但佛教裡沒有這個規矩,都是讓眾生正大光明的學習修行。
而戒律,如果沒有受相應的戒律,就不允許學習,因為一是怕眾生知道裡面內容就不敢受戒了,二是沒有受戒而去學習,就會拿戒律去比對受戒的人,這樣就有罪過。受戒的人高於沒受戒的人,佛教不允許以低而指責高,即使有事實依據也不可以,都有過錯。菩薩戒在還沒有打算受的時候,看了也屬於盜戒。雖然很多法在網上顯示出來了,但是不應該看的法就不要打開看,五戒內容早就公開了,可以提前讀和研究。
出家人的戒律,在家人絕對不能去看,看了出家戒以後,對出家人的言行指手畫腳的,說出家人如何如何,就是誹謗三寶罪,不管說得對與錯,都不允許說。即使出家人犯戒了,也不允許在家人去指責,否則就有過錯,有因果和罪業。有根據的指責出家人也屬於謗僧,屬於有根誹謗;如果沒有事實根據而指責宣傳出家人過失,屬於無根誹謗,罪過更大,因果更重。
盜法有一個特例,就是以盜心把佛法原封不動搬到外道當中,變成外道們的法,佛法的所屬人改變了,就屬於盜法。如果是外道派來特意盜法的,把佛法變成外道法,為外道服務,就有盜法罪。把別人的東西拿回自己家,說是自己的,東西的主人改變了才屬於盜,佛法沒有更名為外道法就不屬於盜。
盜法還可以這樣判定,如果說甲盜了乙的法,那麼則要對比甲乙二人所講法的粗細程度,哪個更深更細,更能體現智慧,哪個更有修行過程和具體方法,更有細節,哪個更有邏輯性和思辨性,哪個更容易入手,哪個是實證出來的,哪個是學習、分析、整理、歸納出來的,細心冷靜對比,就能比較得出來了。
粗制濫造的法不能是原創的,沒有過程、沒有細節的法不能是原創的,沒有修行下手處的法不能是原創,沒有實證,砍掉中間實修的法不能是原創,沒有實證,總是不斷補充修改打補丁的法不能是原創。而更深細的,有修行過程,有細節,方法具體實用,有下手處,容易改變心性、容易成就的法才是原創的,是實證出來的。
每個修行有成就甚至有大成就的人,修行都不是一生一世的,也不是幾生幾世的,多數都論劫算,大成就者都是經過了無數劫無量劫的修證,智慧早已累積得很深很深,不可限量了,今世一遇佛法,智慧噴湧而出,跳躍式增進,普通人望塵莫及。有良知的人沒法說這樣的人是偷盜比他智慧更粗淺的人的法而成就的,若如此,自己親自教出來的徒弟怎麼沒有這樣的人呢?即使徒弟當中有這樣的人出現,也說明這個徒弟根器極好,前世已經修行了無量劫才有如此智慧成果,絕不是一生一世被誰教導出來的。即使是佛陀,也不能把最初基的人用幾年時間甚至是一生一世的時間,教導成為一個大成就者,若不然,成佛簡直是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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