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所得,即为盗。非法二字很关键很重要,君子无论爱什么都要取之有道,一定要从正道正大光明地取来,不从邪道获取,不非法而取而得。所以佛陀讲断我见之前,要修八正道,没有八正道,不能断我见。
贩卖三宝物,偷税漏税,违法经营,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偷盗行为。真正的菩萨、真正的修行人,都不会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都应该随顺国家和当地的规章制度,不与之相违。偷税漏税的行为,侵害的是国家和全体公民的利益,欠的是国家和全体公民的债务,将来偿还的是国家和全体公民的债务,连本带利,数额巨大,后果极严重。
寺院虽然是属于公共场所,一般学佛居士都可以去,但是有些时候寺院是需要清净,不接待居士的,如果明明知道不能去,却偏要去寺院打扰,这也属于盗,盗了出家人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出家人的修行和各项事务,寺院受到多大损失,居士就盗用了多少东西。
供养佛的物品,如果内心已经确定好是供养佛的,暂时先放在一边,等到应该供佛的时候再上供给佛。内心确定,就是意根已经决定了,就等于舍弃了物品的占有权,那么物品不管是否供给佛,都是属于佛的,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拿回来自用了,就是在盗用佛物。如果答应了送给别人东西,对方也接受了,两个人的意根就做了交接,这时候不管物品在谁的手里,物品的所有权就属于对方的了。如果到约定的最后期限,还不把物品交给对方,并且决定了不给对方,那就属于偷盗对方物品。
到寺院吃饭时,寺院没有规定吃饭不需要交费,如果白吃饭不付费就等于偷盗寺院里的粮食,以及斋堂劳务人员的时间和劳动。经常到寺院找出家人喝茶,却从来不带茶来不回馈相应的物品,如果是出家人主动心甘情愿的,这种行为只属于欠债,如果不是出家人心甘情愿的,就属于偷盗出家人的茶和时间。随意占用出家人的时间,影响人家的修行和事务,后果非常不好。对寺院和出家人偷盗,果报比偷在家人大极多倍。
如果是寺院故意放在某处的佛经等等结缘品,那都是免费结缘给大家的,可以自主取用,不必告知寺院主管人员。某些东西都是有特定人员管理的,如果想用,要经过特定人员同意。如果不是特定管理人员,即使同意也不可以,取用就属于盗。还要看同意的那个人是否有相应的权力,不能随便找个人允许就行的,如果同意的那个人处理错了,他也是要负责任,并且受因果制约,甚至是有罪的。
每个人无论在家,还是在工作单位,或者是是在寺院,以及在所有公共场合,都要搞清楚各个物品的主人是谁,不要侵犯物主的所有权,用物先问主。包括自己的家人父母、孩子和配偶的所有权也不要侵犯和冒犯,这就是做人的修养和品德,清净做人,必有清净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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