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为一家卖黑猪肉的公司做营销,您说我有污染人心业和诱导业,这两种罪业算重业还是轻业,会下地狱吗?
答:卖猪肉本身就是杀业,营销属于协助杀、间接杀,与公司老板同罪。加上卖黑猪肉,属于欺骗顾客,以次充好,蒙混过关,属于妄语,协助妄语,与公司老板是同罪,如果是被逼迫被骗不得不卖黑猪肉,则无罪。
这种恶业不是直接杀生,也不是杀人,不会下地狱,但协助公司老板造作了很多杀业,这个恶业也不算轻,结了很多恶缘,后世果报相当不好,自然会去三恶道受报,尤其是畜生道是必去的,生在畜生道以后,是要偿还猪的命债的。下地狱的恶业应是带有严重嗔恨心造作的,主要是以杀戮报复为目的的业行,心性是大嗔极嗔的,而仅以赚钱为目的营销行为是贪心,不带有嗔怒心,因此造作的不是地狱业。猪死的越多,这个人杀业就越重,未来世果报一是多病,二是也被他人杀,将来业缘成熟时,也会被猪杀。
世间有不少营销行为属于染污业,能让自他染污贪嗔痴烦恼,增加众生的贪欲。利用虚假不实的广告,诱导众生不合理消费和高消费,从中获利,增加众生的贪欲,这个罪业不算小。如果因此自己和公司多赚钱了,这并非是福业而是消福的业?如果营销的非常好,以至于猪肉销售的非常旺,死的猪越来越多,这个搞营销的人,应该是什么罪业?是从属恶业,助人行恶果报也恶。世间不少行业都属于恶业,比如高利贷行业也是恶业,他人金钱利益受损失,自己则损失相应的福,缘熟自会千倍的偿还所得。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