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选讲
瑜伽师地论第十八卷
原文:云何无攀无住。所谓诸爱永尽离欲。寂灭涅槃。及灭尽定。所以者何。所言攀者。诸烦恼缠。所言住者。烦恼随眠。于彼处所二种俱无。是故说言无攀无住。此谓涅槃无攀无住。又想名攀,受名为住,若于是处二种俱无。即说彼处无攀无住。如是显示灭想受定无攀无住。今此义中意取灭定。
释:什么叫作不攀缘也不住着?那就是一切贪爱永远断尽,离开对三界世间的任何欲望,心得寂灭,进入涅槃境界,或者是证得灭尽定。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攀缘的意思就是心被诸烦恼所缠缚,不被烦恼所缠缚的人,心就不攀缘诸法;住着的意思就是心里有烦恼随眠,所以心才住法。如果断尽了烦恼和烦恼随眠,就说是不攀缘也不住着了。这就是涅槃不攀缘不住着的意思。像这样显示灭受想定里的不攀缘不住着的境界相,就说明了此人取证了灭尽定。
意根灭除受和想两个心所,就是灭尽定。受是住法之义,接受法境,即名为住。想是攀缘之义,了知、执取,即为攀缘。攀,烦恼缠缚之义,意根断除烦恼,即不攀;断除烦恼,叫作诸爱永尽,诸爱永尽,即是离欲。意根离欲,即诸爱永尽,不再攀缘。意根离欲,无攀缘无住着,即入无余涅槃。众生不在无余涅槃里,说明意根有攀缘,有爱有欲有住,受法想法,烦恼缠缚,心不寂静。
这里的思惟逻辑多么严谨,无懈可击。弥勒菩萨明确表明:众生意根有欲有爱,即有攀缘和住着,就不能证得灭尽定,也不能进入涅槃境界,得解脱;如果众生的意根离欲离爱,即能取证灭尽定,也能取证涅槃,即名得解脱。
离欲,离开对三界世间法的所有贪爱,就能离开三界;离嗔,断除嗔恚的现行烦恼,不仅要断除意识的嗔,更应该断除意根的嗔。由于意根有嗔,才指挥六识造作恶业行。比如意识无缘无故莫名其妙的生气,就是由意根的嗔所引起。意识遇事告诉自己不要生气,不能生气,可就是控制不住的生气,说明意根不听意识指挥,非要生气不可。当意根断除嗔恚心所,不再指挥六识造作恶业行,不再与众生冤冤相报,根深蒂固的嗔结就断了。
弥勒菩萨说贪嗔痴是众生坚固的烦恼,坚固的意思就是难于断除拔出,烦恼非常深。这就不仅仅指意识的贪嗔痴了,而主要是指意根的贪嗔痴,意识的贪嗔痴容易降伏和断除,意识聪明智慧,学佛就能转;意根不聪明,不容易懂法理解法,不能思惟,所以难以转变,贪嗔痴烦恼根深蒂固,比较坚固。
意根不降伏,只降伏意识,那么意根指挥意识,意根指哪里,意识就得打哪里,还是要受意根的贪嗔痴无明所系缚。意识断嗔,意根没有断,意根的嗔一起,让杀人,意识就得莫名其妙的无可奈何的去杀人,心里战战兢兢的,一边杀,一边想,不应该这样做,可是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所谓冲动型的犯罪,就是意根完全主导的,意识甚至来不及思惟,就被意根牵引了,过后意识再思惟,才开始后悔闯下大祸了。
意根知道自己与某人过去世有过结,所以仇恨某人,可是意识知道此人对自己有用有好处,就劝告意根,遇见某人时,一定要忍耐巴结讨好于他,可是见到某人时,一边巴结讨好,一边心生厌恶,恨不得打死他。这是意根勉强听从了意识的劝告,意识稍一放松警惕,意根就得发作,指挥六识造作嗔恚行,以报复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