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細則
第一節 世間法裡的盜罪(2)
十七、偷盜罪的果報由什麼決定?
問:我上學和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曾坐公車被偷過錢包和手機,當時心裡很忿忿不平,現在早已淡忘了。如果意根真的不在意了,那小偷的罪業是否也就消除掉了?
答:小偷的偷盜罪業不會因為你的原諒而不承擔果報,只要造作了罪業,必然要有相應的果報。偷盜感得的果報是高倍償債和貧窮,以後也會同樣被偷盜,所以即使你的意根不在意了,他的罪業也仍然是事實,將來如來藏還要給他實現偷盜的果報,至於你不再追償了,那是你的事,也許未來他不用償還你。你雖然淡忘了,但小偷的心沒有改變,他的罪業果報取決於他的心,他若懺悔彌補,罪業就能減輕。你雖然原諒他了,但他的如來藏卻記著這件事,將來就按照這件事的原貌和他的心性來實現果報。
佛原諒一切人,不計較一切人,一切人的罪業減輕了嗎?在佛面前直接下地獄的,與佛原諒不原諒沒有關係,跟造業人的意根能不能真懺悔有關。懺悔了之後,業報也要受,只是輕微一些了。誹謗阿羅漢的人,當時就在阿羅漢面前真心懺悔,最後還是下地獄了。原因是罪業太重了,但不懺悔,下地獄的業更重,受惡報的時間更長。
懺悔只能減輕罪業,但完全消除罪業則很困難,取決於懺悔的力度和殷切的心,以及罪業的輕重。如果想完全不受惡報,只有證果,消除三惡道的業,即使證果也要受報,只是惡報在人中受,不去三惡道受了,不證果的人在大多數時候都要在三惡道裡受報。人中受的惡報再大,都比三惡道受報小,三惡道的惡報再小,都比人中的惡報大。所以無論有什麼樣的苦難,還是應該堅持活著在人中把苦受完,別把苦留到三惡道去受,三惡道裡的那種苦沒法形容。
十八、打官司無理爭奪也是盜
打官司無理爭奪田地,結果勝訴了,法官和律師是否有罪有因果?當然是有罪,要背負因果的。不該得的田地從別人那裡爭奪過來,屬於強搶偷盜,法官和律師就相當於幫兇一樣,這個因果是相當大的。
法官判案即使在世俗界裡看來是公平合理的,可是對於打官司雙方來說卻不一定是公平合理的。世俗界不合理的事,或有合理的一面,世俗界合理的事情,或有不合理的一面。因為涉及到前世的糾紛,涉及到因果酧報的關係。比如說現在看到甲打了乙一巴掌,可是卻沒看到之前乙打了甲一巴掌,於是就認為甲打乙是不合理的,就去批評甲。只有前後連接起來看整件事情,才能知道是否合理,只看到事情不完整的一面,判斷就失誤。
而戒律是根據現世目前的現象來判定,不考慮前世遺留下來的因果關係,要求佛弟子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要做到心清淨,守戒行。偷稅漏稅本來是世俗法上的事情,稅法是世俗法律,可是佛戒也涉及到了,要求學佛人甚至出家人都要遵守世俗裡的法律法規,不能違犯國家及各地區的的規章制度。所以學佛人違犯某些法律,也會同時犯佛戒。而霸王條約屬於偷盜行為,條約按照因果來說是不算數的,違背了既不犯法,也不犯戒。如今世間到處是霸王條約,什麼時代都有弱肉強食的現象。
十九、盜墓也有罪
盜墓者偷盜的物品是屬於誰所有的?盜的是誰的東西?墓穴中的物品一律屬於墓主所有,墓主是死者,不是死者家屬,家屬有監護監管的責任和權利。因為陪葬品是陪送給死者的,理上事上都歸於死者所有,因此死者是墓地裡物品的主人。
死者身體雖然滅了,沒有功用了,但是死者仍然是有情眾生,有意根和阿賴耶識不滅,可以擁有、守護和使用陪葬品,不管能否用得著,不管執著不執著這些物品。直至陪葬品腐爛為止,不允許他人動用,除非墓主托夢於人拜托如何使用,否則私自拿走即為盜,包括家屬也不可以動用。即使有身體的活人,一切物品也都是識心擁有和使用,身體被識心所用,識心理應照顧愛護身體。不管主人高興不高興,物品永遠屬於主人所有。
哪管死人變成了鬼畜和天人,那些物品也屬於那個人所有,別人不可以隨意拿走使用,除非交換什麼物品,用以代替。比如說你買了一套家具放在家裡,然後就出國定居了,不一定回來,但你那套家具和房子還是屬於你所有的,不管物品有用與否,該是誰的東西,永遠是誰的東西。不管主人慈悲與否,寬厚與否,大度與否,只有主人物主允許才可以使用和處理,否則任何人動用都屬於盜用。
二十、明搶和偷盜的關係
我們如果想要別人的東西,要觀察他是否是真正願意施予,是意根同意,還是意識願意而意根不同意的無奈。如果意根不願意施予,但行為上意識不得不大方的給與,這種施與就不是真施,得的就不正當,那麼後果可能不太好,他會想辦法討回來。
如果一個人知道對方內心不願意施予,也知道對方會顧慮面子等等差不多能施予,於是就張口求取,結果對方確實勉強給與了,心裡卻非常不高興。這種情況,幾乎屬於明搶了。
明搶和偷是什麼關係?都是不經過對方意根的同意而奪取,明搶是明著奪取,偷就是暗中奪取,強盜就是明搶,等同於小偷或者大偷。這樣的話判斷一個人是君子還是小人,基本上就能分清楚了,君子是不奪人之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坦蕩蕩磊落落,不暗做手腳使手段。而小人則常慼慼,陰森森,使手段耍計謀,心裡都是鬼,鬼主意鬼道道,陰暗面多。
與人做交易,使勁砍價,甚至達到或者超過對方能承受的底線,這也等於搶和偷。所以買東西的時候,不要過於講價,要讓人心理能承受得了,要照顧對方的心理情緒和承受能力,這也是做人的修養和修為。所以佛講五戒十善,就是教我們做人,觀察當前末法時期,真的有很多人不會做人,既然連人都不會做,要斷我見成為聖人就不可能了。
凡是造作惡業者,都是我性非常的重,其出發點都是為我,處處以自我為中心,從自己主觀出發,一切為了自我,這是造惡業的動力。所以心性不好的人,煩惱重的人,自私的人,是不可能斷我見的。或者貪,貪法為我而造惡;或者瞋,貪不得而瞋,不順己意而瞋造惡;或者癡,為護己所有,為奪己所愛而造惡;或者具足貪瞋癡而造惡。那麼造善業者,因為什麼而造善業,是否也是為了我而造善業?還是因為無我而造善業?
二十一、佔山為王算盜嗎?
在古代,佔山為王是把山佔為己有,不讓其他人使用,也不讓其他人從山下順利通過,除非留下買路錢,這是強盜劫匪行徑,當然屬於偷盜搶劫。而地球上的山是有主物,屬於公共的,當地居民都有權利用,外地人也有權路過。只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才不算盜,如果為私就是盜。
佔山為王就是強盜,是強行暴力的公開搶劫,佔一座山為王是強盜,佔一百座山為王更是強盜,佔全國的山河國土為王應該是大盜了。地球上犯盜之人還是不少的,所以三惡道眾生那麼多,佛才不得不制戒。
月球上無人,上邊的鑛藏等等資源屬於無主物,無論誰開採誰佔用都無可厚非,地球上的資源屬於全球人的,按區域劃分所屬權,不能隨便開採佔用,否則就要發生戰爭,以爭奪和保護資源。
二十二、辳民起義奪取皇權算不算盜?
這首先要看皇權到底是屬於誰所有,皇權的主人擁有者是誰,如果是皇帝和他的家眷的,辳民起義是盜當前皇帝的。那麼誰能永遠是皇帝呢?皇帝死了以後,沒有兒子繼承,則有其他祖姓人來做皇帝,可見皇帝並不是固定不變的,既然有變,眾人中有大福報有能力者同樣可以當皇帝,那麼辳民起來成功做了皇帝就不算盜。
如果這個權力是所有人都有份的,辳民起義當皇帝也不算盜。公共權力不是私人的,如果慢慢佔據私有就不對了。帶著想做天下第一的私心奪取皇權,就是盜,一心為天下就不是盜。歷史上辳民起義,很多應是官逼民反的產物。權柄在握的階層,如果腐朽昏聵,實施暴政,罔顧民眾死活,那麼民眾起義,解除其公權力,解救自身,則不屬於盜。如果起義者獲得權力,同樣公權私用,甚至比前任更加腐朽暴虐,那麼起義者同樣有犯盜的行為。
要看當時的眾生都怎麼想,誰受益,誰受損,不能用世俗的道德去解釋因果。從封建王朝統治特點來看,改朝換代在歷史上都是統治階級獲益最大,普通百姓並不是受益最大的。如果佔有了皇位。做利益百姓的實事。應該也不算盜,看發心,看行持。那麼皇帝據皇權為己有,並且世襲,難道不是盜嗎?皇帝的皇權,難道不是盜來的?
二十三、獲取私人信息是否犯盜?
問:我是做房屋中介買賣的,公司老板為了方便作業,會從物業或者售樓處花錢買房主的私密信息電話,此行為老板和販賣人員均已犯了盜。後續如果老板把這些盜來的業主信息,安排給下邊的員工使用,員工是否犯盜?如果是員工主動從買房者處索要信息,拿來使用是否犯盜?
答:這件事要看物業和售樓處的公司老板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花錢買也犯盜。還要看買房者是否願意,如果不同意花錢買買房者的電話信息就犯盜。但是這樣的事,買房客戶肯定是是無所謂的,多個購房渠道對自己有利。老板把買來的信息讓員工拿去使用,員工並不犯盜,因為不是員工去盜取信息的。如果員工自己從購房者那裡索取來信息去使用,則不屬於盜,因為是討來的。
二十四、盜盜者物同樣是偷盜
問:把小偷偷的東西,偷偷拿走,這種行為是不是偷盜?偷的是小偷的東西?那些東西屬於小偷的嗎?秋天田裡收獲莊稼的時候,就會有田鼠偷一些糧食,埋到自己的洞裡,準備過鼕吃,這是它們一個鼕天的食物。而臨到鼕天的時候,有人就會專門找田鼠的洞,挖出它們儲存的各種糧食帶回家,一個洞能有好幾斤甚至十斤糧食。田鼠回到洞裡時發現糧食沒有了,有的就會絕望的自殺死掉,要不然鼕天沒有吃的也會餓死。挖走田鼠的糧食,屬於偷盜行為嗎?
答:有心偷和無心拿區別很大,每個人從無始劫以來,什麼也沒有得到,除了一大堆數不清的善惡業種。
所謂盜者就是不予取,不經過物主的同意偷偷拿走,擅自移動到自己身邊和名下,歸自己擁有。物主一定是有情眾生,偷盜者是懷著盜心偷心,主動拿取,中間還要設施了一定的方便手段,最後物離開物主,到自己所在地,成功的擁有了所盜物。
田鼠的行為屬於盜,一是有盜心,偷偷的拿走,不讓人知;二是用嘴叼走,採取了方便手段;三是糧食離開田地,放到了自己的洞穴裡,成為自己的所有物。既然是盜,盜來的糧食一定是歸田鼠所有了,否則就不屬於盜,盜就不成立。如果人類再去挖田鼠洞裡的糧食,就屬於盜田鼠的東西。如果田鼠不是盜,是替人類保管,人類去挖,就不是盜田鼠的,而是盜其他人的。
同理,把小偷偷的東西,偷偷拿走,這種行為也是偷盜的行為。因為小偷通過一定的方便手段,成功的把東西偷到自己所在地,成為了東西的新主人,如果物主沒有更換,偷盜就不成立。別人再採取了一定的方便手段,成功的把小偷的東西拿到自己的所在地,就成為了新物主,這個行為也屬於偷盜。如果中間有其它發心,不是想佔有小偷的東西,那就不一定是偷盜。
二十五、盜自己前世物是否屬於盜?
問:假如一個人過世後仍然輪迴做人,機緣巧合下他挖開自己上一世的墓穴,因為隔陰之謎自己又不知道這個墓穴是自己上一世的,這時他如果拿走陪葬品,算不算是物主的允許,如果不算這是不是屬於盜呢?
答:如果物主沒有改變,仍然是同一個人,就不算盜。就像自己把左手的東西放到右手裡一樣,把脖子上的項鏈放到手提包裡一樣。這個人盜的雖然是自己前世的物品,但是這個行為仍然有盜的屬性,因為有盜心,一切罪福業以心為主,無心則無罪福。但是由於這個人盜的是自己物,並沒有侵害到他人,物品沒有從他人那裡轉移到自己這裡,物主沒有更替,盜業不完全成立成就,沒有盜成功,得罪輕微。
有人明明是去別人家裡偷某種東西,可是翻來翻去,卻沒有找到那種東西,雖有盜心盜行,盜罪卻沒有成就。或者是正要把東西帶走,可是主人回來了,只好放棄東西,自己逃脫,盜行完成了一半就放棄了,盜罪沒有成就。這些事例說明,盜心存在,盜業不完全成立,物品沒有轉移,無法定罪,處置的會輕微,果報會輕微。
二十六、佔有他人的勞動成果也屬於偷盜
還有一種情況屬於偷盜,幾個人共同生活工作在同一個環境中,共同環境場所中的事務應該由幾個人共同打理,分工合作,共同勞動才能享受共同的勞動成果。如果其中有一人長期不參與勞動,卻享受其中安逸清潔的環境,就屬於盜其他人的勞動或者是勞動果實。菩薩戒當中也有一條,菩薩不可以眼見其他人勞作,而自己不去參與,不去幫助,不去分擔。如果袖手旁觀他人勞作,坐視不理,則犯菩薩戒的輕垢戒。菩薩的本分就是助人的,如果自己不僅不助人,該自己付出的那份卻不付出,讓其他人承擔,則失菩薩的本分,犯輕垢戒。
到飯店吃自助餐,明知自己吃不了,還裝那麼多食物,吃不了的部分,屬於盜。我們的書只收取郵費,不收書費,如果一個人一年當中四處出差,到一個地方,為了方便,臨走時把書扔掉,到另一個地方再免費請需要的書,因為書便宜得來,不用花那麼多錢,扔掉的部分,屬於盜三寶物,這個罪大。
如果看見一物當時不由自主的生出盜心想佔為己有,隨後立刻覺知當下行為是偷盜,終止了行為離開了,這樣的情況怎麼定論罪過呀?只有心念,沒有身行和口行,犯下等可悔罪。如果在沒有行動之前就後悔了,不犯戒。
二十七、如何判定設計稿的原創?
甲盜取了乙的設計資料設計稿,並且發布了出去,乙拿出自己的設計稿和資料去告甲,而甲卻告乙偷盜了自己的設計稿,這個官司該如何斷定呢?
比如服裝設計稿,汽車設計稿,其他高新技術設計稿,其最後的定稿能被盜取,中間的設計過程沒法盜取,乙可以把自己所有的設計圖紙都呈現出來,從最初到最後的所有圖紙,包括廢棄掉的都呈現出來,這些圖紙代表了設計過程,包涵了本人的設計理念和思路,偷盜者只是偷一個結果,偷不了過程,也偷不了思路和理念。只要乙再把自己的理念和思路闡述清楚與圖紙相吻合,則可判定乙是原創。而甲沒有中間的設計圖紙,沒有中間的設計過程,對最終的定稿,闡述不清楚設計思路和理念,即使能猜測出來一些,也有漏洞,則法官就會判定甲偷盜了乙,乙勝訴。
再者,也可以當面讓甲乙二人演示制作成品,在演示過程中,原創會技術嫻熟,細節都精確,符合設計理念,作品完美。而甲因為沒有創作過程,對設計理念不熟,制作起來就顯得笨掘,瑕疵明顯,無法完全體現設計理念。這樣一對比,高下立判,誰是原創就會明了了。
細節最說明問題,也最體現智慧,如果細節說不清楚,則說明智慧不足,作品或可以是偷盜,或可以是借鋻參考,或可以是情思意解,意識加工出來的。如果沒有實際的中間過程,只有粗泛的結果,這個結果是怎麼來的,則是可疑。過程和細節最可信賴,最代表原創,是勞動汗水的結晶,這個東西是偷盜不來的。若不如此,則有偷盜的嫌疑。
二十八、善意的盜有善報
盜,幾乎所有人都會犯,不予取就是盜,一般人都不懂。我就犯,而且還明知故犯。以前我就喜歡多餘東西送人,有布施的習慣,也希望自己家人也能布施修福,捨棄慳吝習氣。別人我管不了,只能管管我母親,可是她有點吝嗇 不聽我的,東西太多還沒有用就是不送人,我沒辦法就偷偷的拿走她不常用的東西去送人,然後她每次找不到東西,就說是我偷走送人了。其實偷偷拿自己家人東西也有果報,將來的果報是什麼呢?東西送人得千倍福,這個誰得?
如果是我得福,就不止千倍萬倍得了。但是東西不是我的,我怎麼得福?布施這種行為是我造作的,當然是我得福,身份不同,得福多少不同,出發心不同,得福多少也不同。但是東西是我母親的,她也應該得福,但沒有布施心得福有限,且因為我得福,沒有我她就不能得福。我將來得福時需要還回去一部分,我只得發心這部分福。
和自己的親人之間互相欠債,由此緣分,來世還會在一起,即使還債也挺好,畢竟有機會度他們。親人之間本來就是一筆糊塗賬,沒人能算得清,由此債務關係,生生世世糾結在一起,善緣就快樂,惡緣就痛苦。與一切人等多結善緣,未來世就會快樂,沒有痛苦。
二十九、討論盜的問題
問:公園裡有一顆枸杞子樹,並不結枸杞子,每年這棵樹如果不修枝剪葉,這棵樹就長不好,剪去枝葉,樹木長得會茂盛。如果有人去採摘樹上的葉子回家吃,這算不算盜?
甲答:首先這個樹不是自己的,如果有盜心或者佔便宜的心思那就算偷盜。
乙答:算偷盜。公園枸杞樹,為全體人民所有,若未經允許偷吃,就是偷盜。以偷心移動,就是偷盜。
丙答: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地面及地面上的物產,在沒有指定所有人時,其歸屬權為全民,屬於社會全體公共財產。那麼,我們去荒山採摘果子,也是屬於偷盜行為。因貪心而採摘枸杞帶回家,和餓了無意摘下吃掉,都算偷盜,但果報肯定差別很大。
問:如果是公園默許呢?如果摘掉葉子,樹長得會更好呢?如果摘掉葉子,就省去了公園管理人員再去修枝剪葉的勞動了呢?如果葉子對於公園沒有用呢?
甲答:修剪葉子,讓樹長得更好,這是功;知道葉子有藥用作用,而私自帶回家,這是過。為了樹子長得更好,修剪枝葉屬於功;沒有獲得許可,而把葉子帶回家,分兩種:葉子對公園作用大,則果報大;葉子純粹對公園無用,果報小。如果為了樹長得好而修剪枝葉,有功;但修剪枝葉導致樹子死掉了,有過。個人認為,很多事情都同時具備善惡兩面,只是看哪一面佔比更大些,擇其善而為之。例如你布施給乞丐一萬元,按理是大善事,但實際上,你也間接的促使了乞丐的偷嬾、依賴心,這應該屬於大善裡的小惡
乙答:默許,就不算偷盜吧?應該大家都是默許的。最後就要看發心了。
丙答:算不算盜,依摘取的物是否是有主物,和摘取的人是否有盜心決定的,主要還是在發心上。眾生共業的產物,沒有確定哪一個是主人。
丁答:還是要看動機,月亮上採鑛,地球人以為是公共的無主的,實際上是隱形外星人的呢,咋辦?
總結:總體上來說,要看公園種樹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美化環境,還是為了獲取樹的枝葉和果實。如果公園管理人員不在意樹葉子,那麼採摘就無過,沒有損害公共利益。
取用無主物,不屬於盜。但是樹屬於公園管理部門所有,關鍵在於管理部門是否在意和需要樹葉,如果是默許,就不屬於盜。如果是管理部門無奈沒能力管,就屬於盜。是否屬於盜,一要看物主是否同意或者默許;二要看取物人是否有盜心;三要看結果,是否損人利已了。只利己沒有損人,不在此條之內。
三十、如何能在五濁惡世裡獨善其身?
盜戒還有一條,通過各種渠道盜取他人的信任,讓對方放松警惕,以方便自己行各種事。如獲取對方的信任,讓對方給自己投資,結果資金虧空,不僅沒有得到回報,本金也無。或者做了對不起他人的事,卻向他人虛假懺悔,不真誠,只想博得他人的諒解,當他人產生了信任和諒解時,偷盜信任罪成立。所以為人不真誠時,還裝真誠,也是犯盜。盜取別人的心,別人的感情等等,都犯盜罪,都有惡報。
偷盜還包括各種虛假不實的廣告,偷稅漏稅,作假賬,搞虛假的票據報銷,到其他企業挖人、挖客戶、撬生意,這些內容太多了,數不勝數,很多人犯盜而不知。世間哪個角落裡都有貪瞋癡三毒煩惱,哪個角落都不清淨。什麼叫作五濁惡世?這就是五濁惡世。
在世間裡開公司做老板的人,你們應該要好好檢查一下自己的經營行為,不要違法,不要犯戒,不要跟風搞貪瞋癡三毒,不要隨順惡風惡習,盡量合法合規合律經營。今世後世的果報最重要,因果比現世的錢財名聲的利益大得太多了,應該重因果,不要到時候後悔來不及。娑婆世界整個都是一個大染缸,極少能有不被惡熏的,極少能有獨善其身的,極少能有清身而退的。
所以人生當中的成功人士,到底是指什麼人?什麼叫作成功?成功的定義是什麼?多長時間的成功,才算作成功?世間百態眾相,都把顛倒體現得淋漓盡致。遇到佛法以後,要想獨善其身,就應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吃飽喝足,有個遮風擋雨的住處,剩餘時間都用來修行,安安穩穩度日,別的都別想,想就生惡業。
三十一、如何得上乘世間法?
佛說全五戒者得人身,十善具足者生天。現前時代裡,有幾個人能把五戒守全了?天人能全五戒,不造惡業,死後做人不成問題,可是如果天人臨終時前世的惡業緣熟,就會直接下地獄,哪有人身可得。人中全五戒者,如果臨終時前世的惡業緣熟,會直接下墮三惡道,哪有什麼人身可得?要想後世得人身,一是要全五戒,二是要把前世的惡業消除掉,有幾個人能做得到?除非斷我見之人,明心見性之人。
有斷我見之法,還不下功夫去實修,精力用在抓世俗法上,結果卻抓來三惡道的果報,值得嗎?在三惡道還有什麼可抓取的?這個賬很多人都從來不冷靜地算一算,世間有幾人是聰明智慧者?學佛了還在造大惡業,還受人煽動造誹謗三寶大惡業的,是不是最愚癡的人?這跟吃飯同時往鍋裡揚沙子,喝水又往井裡扔穢物沒什麼區別,等於是自己砸自己的飯碗了。
既然是抓世間法,如何才是最保靠最穩妥的抓取辦法?如何才能得到更多更大更殊勝的世間法?那就是修行菩薩六度,證悟成菩薩成佛。修行成就者聖人們不僅於出世間法自在,於世間法也是自在的,聖人們在世間裡,不僅能當國王,還能當四大轉輪聖王,金銀銅鐵四大轉輪王,不僅能管理一個國家,還能管理一個洲,乃至於能管理四大洲,還能上天當各層天的天主,管理欲界天和色界天。這個福德和殊榮人間眾生如何能比?再說有大神通的聖人,以及八地以上的菩薩,就連整個地球、整個娑婆世界、整個其他佛國土都能轉眼間變化出來,更何況各個世界裡的種種珠寶寶物。
這個賬為什麼沒有人算一算呢?因為貧窮限制了想象,遮擋了眼光,福薄考慮不了那麼多,眼前的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顧不過來了。再查一查歷劫歷代的帝王們都去哪裡了?現在都在幹什麼?恐怕大多數還在三惡道裡。誰能有那些帝王之福德和殊榮尊貴?他們都在三惡道裡受窮受苦,普通民眾在世間裡還有什麼可值得抓取的呢?很多人都有慢心,試想想,自己有什麼可值得慢,值得驕傲的?當個什麼長,有多少紙幣銀幣,有什麼值得傲慢和炫耀的?
三十二、學佛法有偷盜的說法嗎?
盜,偷,就是不與取的意思,如果別人不允許你去學習,或者設定了需要交費才能學習,那麼沒有交費就學習了,屬於盜。但是佛法永遠是無償免費學習的,佛法的版權從來沒有在釋迦佛手裡,那就更不在其他人手裡。一切凡夫都沒有佛法的專利和版權,因為凡夫什麼法也沒有證得,什麼法都不歸他所有,而已經證得了佛法的聖賢都是心空的、無我的、無私的,都不會為個人謀取名和利,所以更沒有版權了,那麼學佛法就沒有盜這一說法。除非學外道法,個人發明的法,如果不滿足別人要求的條件私自去學,就屬於盜。
在戒律的學習上是有一定要求的,因為怕眾生信心不足,事先知道戒律的內容,由於擔心自己不能守戒而不去受戒,這樣對佛法的修行是一種損失,所以還沒有受戒的打算時,佛法隨便修學,戒律卻不能隨便學習。而已經下決心準備去受戒了,這時候是可以學習相關的戒律的。通過學習明了了相關的戒律,才能做好受戒得戒守戒的準備,佛教裡並沒有要求一概在受戒之後才能學習律法。
佛教的宗旨就是無我無私的為眾生服務,不存在學習佛法還要收費的規矩。諸佛菩薩都是沒有私心地無償教導眾生得解脫,所教導的佛法也都是從無數諸佛菩薩那裡得來的,沒有個人在其中發明創造的成分,因此佛法沒有專利。
如果有專利,佛法也是屬於第一尊佛的,是威音王佛最先成佛,把法傳至後代直至如今,既然第一尊沒有申請專利,其他人更沒有資格獲取專利。但是威音王佛在修道過程中,從教導眾生的過程中獲得了無量福德和成道的資糧,最後才成就佛道的,其中的功德也有眾生的一份,所以威音王佛也不能獨享專利。
在網路上和地面上遇到有收費傳授法的,差不多都不是真正的佛法,我們要盡量避開不去學習,更不要交費,不要助長那些人的惡業和貪心,那些人沒有菩薩的心行,所傳授的法也不能正,所以不要去助長歪風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