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生無邊誓願度
煩惱無盡誓願斷
法門無量誓願學
佛道無上誓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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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細則

作者: 釋生如 分類: 戒律 更新時間: 2025-08-11 16:25:33 閲讀: 0

第八章 戒律雜談

一、戒律的宗旨和總綱

凡夫眾生都是惡多善少,經常造作惡業,隨著惡業的流轉就成為了三惡道的常客。為了讓眾生斷除六道生死輪迴苦,佛陀漸漸制定了很多戒律。在佛陀剛成道,制定戒律因緣還沒有出現的時候,為了約束弟子的身口意行,讓弟子走上修行的正道,佛陀告誡弟子們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句話是指導修行的總原則,也是戒律的宗旨和總綱,由此總綱可以再擴展出具體的分支和細項,來指導眾生逐漸深入地受持種種戒律,圓滿戒定慧三無漏學,漸至成佛。這句總綱的含義是:一切惡行都不要作,一切善法都要實行,自己清淨自己的心意,這是十方諸佛所教導的律行。

斷一切惡修一切善,惡行斷盡善行圓滿,則成佛道,這個過程中含藏著定學和慧學,因為沒有禪定就斷不了惡,修不了善,沒有智慧也斷不了惡,修不了善,有智慧能充分地認識和識別善惡及其果報,才能斷惡修善。禪定越深細,斷的惡就越深越細,修的善法就越深越細,智慧越深細,斷的惡也越多越細,修的善也越多越細,所以說戒定慧三無漏學是一體不可分割的,分割開則不能成就佛道,只要智慧,不要戒定的思想是及其偏頗無智慧的。那麼修行究竟是修什麼,我們心裡應該能清楚了。

斷惡修善是總綱,在這總綱之下,分為許多由粗到細、由淺到深的分支,分支越來越深細,則顯示智慧越來越深,無明煩惱越來越輕,乃至於無。這些分支所對應的則是大小乘各種律法,最粗淺最基本的則是小乘的五戒十善和八關齋戒,再深細一些的則是小乘聲聞戒:沙彌戒、沙彌尼戒、比丘戒和比丘尼戒;最深細的是大乘菩薩戒:在家菩薩戒、出家菩薩戒、瑜伽師地論菩薩戒。這些分支戒都離不開總綱,離不開斷惡修善的宗旨。分支戒分別對應著淺深不同的智慧,其中小乘戒對應的智慧是初果至四果以及辟支佛的無生忍,大乘戒律對應的智慧是十住至十回向位的無生忍和初地到十地的無生法忍。

智慧程度不同,斷惡修善的程度就不同。這些智慧體現在能分清和識別善惡及其界限,從而能斷除惡法而行善法。眾生在無明深重,沒有智慧的時候,認識不到什麼是惡法什麼是善法,也顧及不到善惡行為的後果。智慧分為世俗的認知智慧、小乘的認知智慧和大乘的認知智慧,智慧程度不同,對善惡法的認識也不同。

在持戒過程中,能準確地分辨出善惡,是非常重要的。什麼是惡法呢?惡法是侵害他人利益的行為,其行也許對自己有益,也許對自己無益,但最終都會讓自身受損,所以惡行是無智慧的煩惱行。凡是侵害他人利益的身口意行都是惡行,由無明引起,無明越重,惡行越重,無明消除到什麼程度,惡法就減輕到什麼程度。最粗的惡行,對眾生傷害最大,眾生一般都能識別和感知到,稍微細一些的惡行,對眾生的傷害不是非常明顯和直接,不太容易識別和感知到,往往是由於習慣性所為,不容易反省。最細的惡,需要最深的智慧來破除,無明不除,智慧不足,就認識不到惡,攻克不了煩惱。由此可見,斷惡是需要智慧的,無智慧時認識不到惡法的害處及其後果,就不能降伏惡心。

什麼是善法呢?與惡法相反,凡是有益於眾生的身口意行都是善法,而只要有益於眾生的行為,都有益於自身,所以對自他都有益的行善是智慧之行,無智慧不能行善,智慧越深,善行越大,對自他利益越大。

佛法整體來說就是讓眾生斷惡修善之法,受持戒律就是修行,貫穿於修行的整個過程中,由世俗的大惡,到小乘的小惡,再到大乘的微惡,最終滅盡一切無明,成為純善;同時由世俗的小善,到小乘無我解脫的善,再到大乘利他的大善,以及菩薩們的慈悲喜捨無緣大慈,十無盡願,直至諸佛的極善,建立十方淨土,度盡一切有情,達到了善的極致。戒定慧本就是一體不可分,由一體演變為三,方便攝受有情漸次修行。所以受持戒律很重要,我們應該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反省自己的身口意行,不要隨著惡習流轉而不自知,自知是很重要的一個修行環節,知了之後才能修正,修正之後就降伏了煩惱和業障,走上了修行正軌,早晚都會成佛。

二、持戒的結果是身自在心通達

楞嚴經中阿那律尊者說:我以持身,身得自在,次第持心,心得通達。

戒律猶如交通規則,因為路上車水馬龍,行往東西南北各個方向,若沒有交通規則,車輛相向而行,反應慢一點就會相撞,造成車毀人亡的慘狀,若不設置紅綠燈,則車馬人糾纏在一起,誰也不能動,若不規定右側通行,人與人就會相撞,人與車相撞,後果不堪設想,若不設置斑馬線,人們隨意過橫道,與車相撞的幾率很大。

明白此理的人,不會抱怨交通規則造成了自己諸多不便,使自己行走出行不自由。那種付出極大代價的自由,不是最安全的,自由與生命相比不值一提。遵守交通規則最初可能會感覺不自由,形成了習慣以後,則任何不適都會消失殆盡,覺得遵守交通規則理所當然,並對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呵責警告。任何感覺都是心的問題,把心降伏下來,則什麼事也沒有了,就沒有自由與不自由的感覺了。

戒律也如此,最初持戒時覺得不自由,有諸般束縛,那是因為與從前的習慣相悖,等到形成了習慣以後,覺得持戒是理所當然的事,一切不適感、束縛感自動消失,沒有犯戒的想法,也沒有守戒持戒的感覺。這時候一切行為隨意而行,都合乎戒律規範,心於戒自在,沒有戒相,變成了不持而持,不守而守,沒有戒與不戒,犯與不犯,完全超然於戒,不名持戒人,也不名犯戒人,自然,自由,自在。

三、菩薩什麼行為屬於犯罪

《菩薩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原文:菩薩如是見如是語。菩薩不應樂於涅槃。應背涅槃。不應畏煩惱。不應滅煩惱。何以故。菩薩三阿僧祇往來生死故。如是語者。犯重垢罪。

釋:菩薩如果有這樣的知見,有這樣的言語,就犯重垢罪:菩薩不應該樂著於涅槃,應該背逆涅槃。菩薩不應該畏懼煩惱,也不應該滅除煩惱。為什麼這樣說?因為菩薩是要在三大阿僧祇劫中往來生死的緣故。這樣說話的人,就犯重垢罪。

為什麼有這樣知見的菩薩犯重垢罪呢?因為菩薩通過三大阿僧祇劫的修行,大小乘的涅槃都要證得,最終要證得果地佛的無住處涅槃,所以菩薩應該是喜樂於涅槃、趣向於涅槃的,是不違背涅槃的。菩薩雖然樂於涅槃,卻不入阿羅漢的無餘涅槃。

菩薩的修行也是要滅除大小乘的無明,消除種種煩惱染汙,以清淨心帶領眾生修行,引領眾生得解脫,不應該背逆涅槃有煩惱染汙心,染汙心能侵害身心,無法度眾,不能對眾生有正向的影響。如果菩薩背逆涅槃,就會沉溺生死中,既無法自救,更不能救眾生,自身尚不解脫,如何能讓眾生解脫?菩薩對於煩惱的態度應該是,菩薩應該畏懼煩惱,應該滅除煩惱,既要滅除煩惱,又不能滅盡煩惱。如果滅盡煩惱,就會證得四果阿羅漢,命終必入無餘涅槃,就捨棄了眾生和佛道。

菩薩如果不斷煩惱,則不能自救,焉能救眾生?所以菩薩也要斷除煩惱,證得初果二果三果,把煩惱斷到三果的程度,不應該斷盡煩惱證四果。菩薩只要在小乘上修到三果就可以了,足以能夠在大乘的修行上達到初地至七地菩薩的階位,不影響菩薩道業,更方便度眾生,修到七地菩薩時再在佛力加持下斷盡煩惱,證得八地菩薩而不入無餘涅槃。

菩薩雖然是三大阿僧祇劫在世間裡修行和度眾生,卻不是與凡夫一樣往來生死,而是不斷滅除分段生死和變易生死,粗重和微細生死都斷盡,才能成就佛道。

原文:何以故。如菩薩樂於涅槃。畏於煩惱。比於聲聞。千萬倍不可為喻。何以故。聲聞之人順自為己。菩薩常為一切眾故。菩薩雖處有漏。於滅煩惱而得自在。過於羅漢處無漏者上。

釋: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如果菩薩樂著於涅槃,畏懼煩惱,其心行也比聲聞人強過千萬倍不止。為什麼呢?因為聲聞人畢竟是隨順其自私性只為自身考量,不顧眾生生死的,而菩薩常常是為一切眾生考量的緣故。菩薩雖然處於有漏的煩惱中,但是對於滅除煩惱這件事還是非常自在的,煩惱說滅盡就能滅盡,因為最後一絲煩惱是刻意保留的,所以菩薩是超勝於處在無漏位的阿羅漢的。

原文:若菩薩起身口業。應自防護。莫使他人慢惰罪。若故不自護。使他惰罪者。犯重垢罪。若不作意自護。放散所作。生他罪者。犯輕垢罪。不犯者。若外道。若隨出家。如法所作。若值多瞋惡人。是名不犯。

釋:如果菩薩要生起身口業時,應該自己做好防護,不要生出惡行,使得眾生譏嫌,從而讓眾生生出輕慢心,以至於因為不恭敬而獲罪。如果菩薩故意不做好自身身口的防護,使得眾生造作不恭敬罪業,菩薩就犯重垢罪。菩薩如果不注意防護好自己的身口業,散漫放逸,放任身口,隨意所行,讓他人生出罪惡的,犯輕垢罪。

不犯罪的情況是,除非是遇到了外道,要斥責他們的外道行和邪法,身口可以有沖突的行為,這不屬於犯罪;或者是菩薩隨因緣出家,身口所行如理如法,不犯罪;或者是遇到了許多瞋恚的惡人,為了懲治這些惡人,而不約束身口行,有言行沖突,則不屬於犯罪。

這樣來說的話,如果一個人身口意行經常不撿點,顯示出非常明顯的貪瞋癡三毒煩惱,經常讓眾生誹謗輕慢自己,繼而誹謗三寶、佛經、法義和其他菩薩,這樣的人是不是一個合格的菩薩,是否犯罪?這樣的人不是合格的菩薩,犯重垢罪。一個人由於自己不清淨的身口意行,讓大量眾生生謗,甚至謗法,罪惡是不是很大?是很大。如果一個人故意以極大的貪瞋癡煩惱,讓大量眾生謗法,不信法,是不是魔黨?是魔黨,明知魔黨有貪瞋癡,對眾生有危害,仍然維護和包庇者,就是幫兇,同樣有罪。

所以判斷一個人是不是真菩薩,是不是善知識,要全方位的考量,不能只看其一,不顧其餘。其中身口意行是最重要的考量標的,最能顯露一個人的本質,最說明問題,影響最大,關乎佛教的信譽和威望,以及佛教的興衰。所以每個學佛人都要注重清淨自己的身口意行,萬不可造作貪瞋癡煩惱惡業。

四、說僧過即是惡 

佛教從有出家人那天開始建立僧團,出家僧團滅,佛教就滅,這是有佛經依據的。凡是剃度受出家戒律的,都屬於三寶,起表法作用,代表佛教。至於表得怎麼樣,那是僧人和僧團的內部事,外人無權干涉。

出家人有戒律有因果約束和規範,即使犯戒也不允許在家人說三道四。所以佛不允許在家人看出家人的戒律,以免按照律條來比對出家人的言行,然後生出慢心,舉罪和宣傳出家人的過失,造成誹謗三寶之惡業,果報可畏。出家人有僧團來管理,僧團會對出家人的過失和罪責做處理,沒有僧團的,或者是僧團不能管的,有護法神和因果來管理,但在家人沒有資格管,在家人絕對不能說僧任何過錯。

出家人在自恣日自舉所犯律則,互相舉發所犯律則和過錯,不允許在家人偷聽。如果有人偷聽,護法神會拿劍斬頭。就是不讓在家人知道出家人所犯戒行和過錯,然後指責和宣傳。如果在家人指責和宣傳出家人過錯,無論是否有其實,都是誹謗惡業,命終果報三惡道或者地獄。惡業大的,活著就有現世的花報,等不及後世的果報。

有些人只看出家人不是之處,出家人所捨棄的世俗利益就看不見了,即使出家人經常犯戒,常常造惡,難道還有在家人造惡多嗎?在家人天天魚肉,常常貪欲難以割捨,相互比較來說,誰的業大?要不然那麼多人自視清高,為什麼不出家擁有出家人的身份?出家很難嗎?並不難,就是因為放不下世間裡的種種貪欲種種享樂,世間裡的利益很難割捨。所以就以在家人的身份為尊為大,處處指責出家人和僧團。既然僧團如此不堪,為何不發大心,捨棄世間貪欲,為佛教為眾生為自己長遠劫的道業而勇敢的出家,以出家身護佛教和眾生豈不是更有利?

佛世時提婆達多和善星比丘,無論怎樣造惡,都由佛和僧團制約懲治,別人無權干涉。如果佛管不了,僧團管不了,有因果制裁,活著下地獄。佛世時六群比丘造惡無數,佛涅槃後仍然是比丘。佛涅槃時六群比丘喝酒吃肉,大聲喧嘩慶祝佛涅槃,佛無奈掩天人耳目,不讓天人聞見,但佛並沒有現神通制裁他們。

佛在世,以佛為大,佛涅槃,以戒律為大,誰的戒律勢力大,就以誰為大為尊。以戒為大的表現形式是:一、出家人和在家人不混居,戒律不同的人不混居,即使都是出家人戒律有差別也不能混居;二、行走坐臥、做佛事、布薩時,都是先受戒在前,後受戒在後,出家菩薩戒先於在家菩薩戒,在家菩薩戒先於在家五戒八戒。

五、什麼是破僧罪?

破僧包括破壞僧團和非僧團裡的僧。四個以上出家人組成的團體名為僧團,這四個出家人都必須是已經受了具足戒的,有出家戒體的僧人。如果在僧團裡搞鬥爭,最後剩下了三個僧人也就不成其為僧團了,這樣僧團就散了。把僧團鬥散的人,就造作了無間地獄罪,命終就會受無間地獄罪報。

三人以下的出家眾,雖然不能稱為僧團,也叫作僧眾,如果也要在其中搞是非,挑撥離間,叫作鬥亂僧眾,罪過也是地獄罪。一個出家人帶領眾弟子,雖然不能組成僧團,但如果對佛教起的作用也相當大,挑撥離間師父與弟子之間的關係,分崩離析師徒,這個罪業也是極大的。如果這個出家人身份相當特殊,對佛教的未來和發展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對眾生也有很大的攝受力,有人對其誹謗,分崩離析其弟子,這樣的罪業就極大極大了,大於破壞其他僧團的罪業,當然更是無間地獄業。

六、為什麼誹謗三寶罪最大?

佛經都是佛的真實語,佛不欺誑眾生。很多人都覺得自己任意一句評論三寶的話,不會有什麼,沒什麼大不了的,可是這一句話的份量可能是相當大的,自己往往不知不覺。一念善就是升天享樂之因,一念惡就是墮落地獄之因。在佛法僧三寶中所言所行,尤其重大,非同在世俗法裡的言行。如果一句話破壞誹謗了三寶,不管如實和不如實,都是地獄因。

一句不和合語,叫作兩舌,挑撥了僧團的和諧,挑撥了僧人之間、居士之間、僧人與居士之間的和諧關係,都是地獄因。造業最多的就是口,要想免遭惡果,應該善護口業,謹防禍從口出。沒事時不說話,有事時少說話說好話,忌無事找事無事生非。這樣自身清淨,不留過患,這是聰明智慧人所為,反之就是愚癡煩惱深重之人。

誹謗分為無根誹謗和有根誹謗,根就是證據事實的意思。沒有其事而說有,有其事而說無,顛倒事實,就是無根誹謗;事情確實,所說是事實,叫作有根誹謗,對於三寶來說,這兩種情況都屬於誹謗,罪過很大。說僧過惡,是大罪,即使有其事,有心無心說向他人都是罪,惡心宣傳其罪更大。

為什麼在三寶中造業罪最重?因為三寶對世間眾生恩最大,功德最大,能帶給眾生解脫,讓眾生離苦得樂,是眾生最大福田。在自己的福田裡造作惡業,當然是其罪最大,影響也最大。如果因為自己的誹謗,讓眾生對三寶失去信心,就等於斷絕眾生解脫之道,這個罪肯定是比什麼罪都重。在世間裡,對自己有恩之人施惡,也是為人所不恥,被世人所唾棄,何況在佛法當中對能帶給自己無量劫解脫功德的三寶施惡,其罪怎麼能小?

凡是造作惡業的人,都是因為煩惱,都是因為心中有我無的緣故。貪瞋癡慢疑,因為心中有貪,貪不得,得不到而造作惡業;心中有瞋,不順己意而瞋;心常愚癡,不知善惡是非好歹,無知而造作惡業;心中那個我熾盛,掩蓋不住而發,淩滅他人而造作惡業;心中有疑,不能確定善惡因果而造作惡業。

所有惡業,無不是因我而造,所有煩惱無不是因我而來,我就是個罪魁禍首,致使我見不能斷,三惡道不能免,苦惱無窮無盡。所以每個學佛人應該下大決心,一定要降伏那個罪魁禍首,消滅那個罪魁禍首,自己才能離苦得樂,自心才能安寧,天下才能太平。所以斷我見能福及天下,福祐眾生,最大受益者還是自己,雖然沒有我了,沒有我才真正好。

七、任何人都不能宣揚僧人身口意的不善之處

對於出家人生活、修行作風,在家人等一切俗人都不應也無權誹謗指責,呵責謾罵。但是,在面臨出家人宣講錯誤的法義,宣講與佛經原意和解脫之法相違背的內容,法說非法,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法義涉及到眾生生生世世的生死輪迴問題,屬於重大問題,錯誤的應該糾正,除此之外,對於僧和僧團的任何世俗行為都不應該指責和宣傳,尤其是惡意的宣揚,別有用心的、個人私心作祟的、想達到個人目的的、挑撥離間的宣揚,以達到破壞僧人形象的目的。這個罪業是很重的,甚至不通懺悔,還會有現世的花報。現世的花報比後世的果報要輕很多,有花報必有後世的果報,二者加一起都是很重的報應。

即使是出家人,也不應該去宣傳和故意公開指責其他僧人的身口意行,讓在家人知道生譏嫌,造作惡業,以此業行墮落三惡道受報。對於一個發大乘菩提心的眾生,都應該尊重敬仰,對於有大福德之人,有德行之人,都應該尊重,如果也對其起誹謗心行,罪過也很大,導致自己的福德快速消耗殆盡,以至於出現種種違緣和逆緣。自損福德的事,一定要忍耐克制,不要造作。

誹謗三寶,誹謗有德之人,造作其他一切惡業,猶如仰天吐口水,結果口水都落在了自己的臉上,猶如搬起石頭,最終還是砸在了自己的腳上,別跟他人較勁,別跟因果較勁,也別跟如來藏較勁,人算不如天算,算不過如來藏因果律。反過來說,一個人造作的一切善業和福業,也都回到了自己身上,是自己受了益,善業是給自己造的,自己來受善報,一切報都報在了自己身上,沒落在別處。

八、懺悔文講解

懺悔文:從於無始,以至今生,毀破三寶,作一闡提。

謗大乘經,斷學般若,殺害父母,出佛身血。

汙僧伽藍,破他梵行,焚毀塔寺,盜用僧物。

起諸邪見,撥無因果,狎近惡友,違背良師。

自作教他,見聞隨喜,如是等罪,無量無邊。

故於今日,生大慚愧,克誠披露,求哀懺悔。

惟願三寶,慈悲攝受,放淨光明,照觸我身。

諸惡消滅,三障蠲除,復本心源,究竟清淨。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今對佛前求懺悔。

釋:如果把這個懺悔文裡的內容,一條條羅列出來,咱們每個人對照檢查一下,都犯過其中的多少條?還是全部都犯過?有的罪業已經受過惡報了,但還有多少罪業以業種的形式存在如來藏裡,沒有現行出來受惡報,或者還沒有報完?

毀破三寶,作一闡提,是指謗佛謗法謗僧,破壞佛法僧三寶的罪業,使眾生失去對三寶的信奉和依賴,從而退失菩提心。這樣的人斷除了善根,斷了佛的種性,永不能得解脫,不入涅槃,叫作一闡提。

謗大乘經,斷學般若,什麼行為屬於謗大乘經?說大乘經不是佛說的,是後人編造的,這樣就謗大乘經了,讓眾生不再信受和修學大乘經,從而也斷了學人的般若智慧,罪過極大。

弑害父母,出佛身血,弑害父母的人罪過極大,不知父母恩義,恩將仇報,果報上墮無間地獄。什麼行為屬於出佛身血?佛有三身:法身、報身、應化身,凡是破壞侮辱這三身者皆是出佛身血。佛以應化身五蘊身來此娑婆世界,眾生對應化肉身佛加害,對佛像的毀損是出佛的應化身血。報身佛一般眾生接觸不到,無法出佛身血,能接觸到報身的地上菩薩絕對不會出佛身血。眾生由於愚癡無知,對無相的法身佛誹謗破壞比較多,有不承認有法身佛的,有肆意攻擊歪曲法身佛的,都是出法身佛血,犯五逆罪。

汙僧伽藍,破他梵行,在寺院廟宇裡行汙濁之事,喝酒、吃肉、殺生、偷盜、婬欲,行一切貪瞋癡惡業,都屬於汙僧伽藍。毀破僧尼清淨的戒行和戒體,與僧尼共行婬欲。這些罪業一般無法懺悔清淨,也將墮入地獄受報。

焚毀塔寺,盜用僧物,焚燒毀損寺院廟宇和廟宇中的財物,偷盜現前僧人物品,這些惡業罪過無量,也是報在地獄,難有出期。

起諸邪見,撥無因果,心中有一切邪見,說一切造作都無因果,沒有果報。由此邪見墮落三惡道,長劫忍受罪苦。

狎近惡友,違背良師,與惡友親密交往,同流合汙,違背良師的尊尊教導,因造作的惡業而墮落,不得出離生死苦。

自作教他,見聞隨喜,不但自己造作惡業,還教導他人一切造作惡業,看見別人造惡業,心生喜悅,助長別人的惡習。比如邪見凡夫人說大乘非佛說,就有人見聞隨喜,讚歎此人說得好,於是就隨喜上一份最大惡業極大惡業,這個果報要多大用多大,下了無間地獄,很難再出來。該隨喜的不隨喜,不該隨喜的,卻恣意隨喜,無知而愚癡。

從於無始,以至今生,一直在不斷地造作這些最重的惡業,如今修學了唯識,學到這種程度,還在造這樣嚴重的惡業,眾生的染汙有多麼的嚴重,心有多麼的惡,什麼時候能開始杜絕惡業,永不再造,什麼時候惡業才能結束?

如是等罪,無量無邊,像以上這些罪業和惡報都有無量無邊之多,罪惡這麼大,像山一樣地擋在面前,讓人寸步難行,怎麼能斷我見和明心,得解脫?眾生真的是罪業如山,惡業累累!

九、三皈依的真實義

三皈依發願文:我皈依佛竟,寧捨身命,終不皈依自在天魔等;皈依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所尊,慈湣故。我皈依法竟,寧捨身命,終不皈依外道典籍;皈依如來所說三藏十二部一切經典,是我所尊,慈湣故。我皈依僧竟,寧捨身命,終不皈依外道邪眾;皈依清淨福田僧,是我所尊,慈湣故。

在三皈依之後,為什麼還要有上述的發願?因為只有真心發願之後,才能真正做到三皈依,不皈依外道眾及外道法,不入外道之中。外道不是佛道,雖然有些法對五蘊色身有用,但不能解脫色身和五蘊,不是究竟之法,不是能得解脫之道,沉迷其中,走入歧途,只能障礙自身的修行。因此要發願,不隨從自在天魔,不學習外道典籍,不跟隨外道邪眾。在這其中,要有智慧力去分辨外道魔眾和外道法,如果不辨是非,則很難做到真正三皈依。

現在學佛人有不少都在學佛經以外的典籍,按照三皈依的指示規定,是不是皈依還不具足呢?只有佛法佛經裡的法理,能讓眾生解脫,如果佛法之外的外道法也能讓眾生解脫,佛陀到娑婆世界來度眾是不是沒有意義了?外道法都不究竟,無論他們修到什麼神奇程度,都不能解脫生死輪迴苦,所以他們最後都皈依於佛陀皈依三寶,才得解脫了,我們現在反而以外道法為尊,是不是有些顛倒了?

受菩薩戒以後,學習外道法更是犯戒,佛不允許菩薩浪費時間精力去作無益的事,除非是入地菩薩為了度脫外道而去學外道法,從而破外道法,引外道眾入佛道。外道法,只有入地菩薩能完全明了其內涵,不被誑惑,所以佛陀允許入地菩薩閱讀外道理論,並加以解說破斥其不究竟處,以引渡外道弟子皈依三寶求解脫。入地以前的明心菩薩還不完全有能力認清外道法的破綻,無法破外道,所以佛不允許明心菩薩和凡夫佛弟子學習外道法。

當然外道法當中,都有一定的善法,有一些對維護色身有益的方法,也有一些認識世俗界、提升品德修養方面的內容,這些內容對做人都有很大益處,我們只取這些益處就行了,同時還要知道那些內容都是不究竟的,是要破除的,那麼暫時學習和吸收是可以的,最主要是跟隨佛教裡的善知識專一學佛法。佛法是超越外道善法的,超越外道法的奇異,諸聖賢人的大神通道力更神異,但這些都是修行的副產品,只要努力修道,一切法都會具足,就怕把外道法的不究竟處當作皈依處,反而被束縛,不得解脫,那就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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